婚房内发生关系,男子居然被控强奸新娘,拘留超百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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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世道,男孩们出门在外要小心了。连订婚之后的对象都不安全了。

近日,山西大同阳高县发生一起强奸案,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据报道,该案男子与女友谈恋爱3个月后女方提出房本上加自己名字,商议后,订婚宴上男子给了女方10万彩礼,并立字据结婚一年后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。第2天婚房内他们发生了关系,准丈母娘找到男子谈论并录音,要求必须立即加名并补上剩下10万彩礼。结果因未及时办到,到第4天女方报了强奸案。

男子已被拘留过百天,期间还调解过一次,女方家诉求是立即加名字,目前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,或许审理才能搞清楚到底是强奸还是诬告。

甄女士介绍,儿子小张今年27岁,中专学历,干合同工。今年2月份,通过当地一家婚介所认识了一位女子小丽,两人都是阳高县人。谈了三个月恋爱,小丽询问结婚是否能在房本上加上她的名字,小张和母亲商量后,甄女士说,如果谈的好,婚后一年可以在房本上加上儿媳名字。

甄女士夫妇给儿子准备了一套90平米的商品房当婚房,当时花费了40万,小丽去吃饭时,甄女士还给她看过,5月1日,两人在当地一家酒店举行了订婚宴,请了近百位亲友参加。甄女士说,当时气氛很热闹,两家人也相处得很融洽。甄女士家给了对方10万彩礼,本来是20万彩礼,按照当地习俗,正式迎娶时给另一半。

除了10万彩礼,还给了7.2克的金戒指,婚介所监督收彩礼协议,如果男方反悔不退,如果女方反悔退彩礼和戒指,婚宴上也写了协议,婚后一年房产加名,甄女士说,订婚前就给小丽买过金戒指,还买了很多衣服,承担日常消费等,在小丽身上花费最少12万。

第二天晚上,小张和小丽去了小丽家吃回门宴。吃完饭后,两人就回到了自己的新房里。甄女士说,她并不知道两人当晚是否发生了性关系,但是从监控录像可以看出,两人进入电梯时还有拥抱和亲吻的动作。“我觉得他们是真心相爱的。”甄女士说。

在两个人谈恋爱期间,小张一直想和女子发生关系。他在4月28日就和女子在微信上提到一句:“再过三天就订婚了,你大姨妈到时就快没了吧。”

而在5月2日下午,男子带着女子去了婚房,两个人在电梯里还是很亲密的样子。
可是去了婚房以后,男子想和女子发生关系,女子说不愿意。
但是男子没当回事,还是发生了关系。
不过,女子的身体和男子的身体上并没有任何有过强烈反抗过的痕迹。男子也认为女子和她发生关系时很正常。
可是事后,丈母娘却不愿意了。她提出来:“要么加名,要么告你强奸!”
男子一听就很害怕,就回家商量。
男子父母有些不愿意。房子加名字这也太容易了吧,就没同意加名字。甄女士说,自己儿子是第一次,两人根本没弄成。
但是小丽母亲循循善诱,打电话给小张,问是否强暴了女儿,而小张基本上都是嗯,理解,是的回复,也被小丽母亲录了音。

5月4号,小张在上班时被警方带走,理由是小丽告他强奸,6月26号起诉到法院。

律师见了小张十多次,甄女士询问到底有没有强奸这回事,律师说,站在中间人立场没有这回事,但是小丽肯定说有,证据是小丽的口供和小丽母亲诱导通话时的录音,事发当天,小丽母亲曾把小张叫到车上谈话并录音。小丽腋下有一处红肿,小丽一家说这就是被强迫的证据,人物物证都有,小张哑口无言。

事发后,甄女士还找了数百名村民联名为儿子求情,认为儿子是无辜的,民警说,如果立案前加上名字可能就不存在后续的问题了,毕竟订婚了,但是小张家属太轴,不管他们以前是不是同居,人家报警了,他们就得立案,证据充分就移交起诉了。

我们都是旁人,不知道事情真像。婚俗、婚闹、离婚的问题是社会普遍现象,所产生的问题更是层出不穷,不管男方还是女方,都应该秉承着诚信,自愿,守法的基础上,不应该因小失大,或者作出骗婚的勾当。

这种事不好说事实究竟如何,毕竟只有两人知道怎么回事,但从小丽一家的行为看,性侵的事实大概率不存在,希望审判时能还原真相,不放过坏人也不能冤枉好人!